独/「不要挣扎,我快要O了」耍赖男竟性侵得逞

廖姓男子性侵得逞,二审判刑。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廖姓男子,2016年间在台北市西门町搭讪,认识正妹品品化名),取得品品的LINE,当晚陪着品品搭计程车回家。但廖男极尽耍赖,几天后先要求到品品家过夜,一同出游后,马上又说身体不舒服要到品品家休息,最后硬上品品。品品奋力抵抗,但廖男竟耍赖说「不要挣扎,我快要O了」,品品不敢动,最后被性侵得逞。高院二审将廖男判刑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廖姓男子2016年5月的某个晚间,在西门町捷运站发放问卷供人填写,品品当时写完问卷后就想离开,但廖男开始与品品闲聊,双方交换LINE帐号后,品品已经错过最后一班捷运。廖男因此陪品品搭计程车到品品租屋楼下,廖男因而得知品品住处。隔没几天,廖男传讯息说想到品品住处过夜,品品拒绝。廖男死缠烂打,到凌晨2点多,说要直接杀到品品住处,品品担心廖男进门,随即敷衍说可以一同出游。

廖男随即骑车到品品住处楼下,凌晨3点,品品下楼与廖男到附近便利商店购买饮料,廖男又再耍赖,说很累要上楼进品品住处休息,品品要他回家或找旅馆休息。廖男立马改口,说头很痛,一定要进品品房间休息,品品拗不过,只好让廖男上楼,躺在地板上休息。

清晨7点左右,廖男爬上品品的床,硬脱品品裤子。品品奋力抵抗,以手拍打廖男的胸、手臂,但廖男仍强行进入,但品品仍使力挣扎。过程中,廖男汗雨滴,最后大喊:「不要挣扎,我快要射了」,品品担心廖男弄在里面导致她怀孕,不敢动作。没想到廖男耍赖,继续动作,品品才知被骗,继续挣扎。最后廖男弄到脱力而未弄出,躺在地上回复体力后离开。品品沉淀数日后,报警逮捕廖男,廖男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廖男否认性侵,辩称情投意合,互相爱抚,并未违反品品意愿而性侵。但法院调查后,还是认定廖男违反品品意愿而性侵,一审将他判刑4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廖男为逞一己私欲,性侵品品,且犯后未见任何反省之意,难认态度良好,另外品品也曾当庭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因此高院二审驳回上诉,仍处廖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