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刚出狱「性侵室友伴侣」!她绝望挣扎仍遭逞欲

▲林姓男子受到室友的委托,出狱后帮忙转交信件,没想到竟性侵室友的伴侣。(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嘉义一名林姓男子先前入狱服刑,出狱时受到室友阿德(化名)的请托,帮忙转交信件给阿德的伴侣。怎料他见对方颇有姿色,竟动手实施侵犯,吓得阿德的伴侣报警提告。嘉义地院审理后,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处林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林男在狱中与阿德是室友关系,出狱前3天受到对方请托,帮忙转交信件给阿德的伴侣,于是他出狱后透过电话与阿德的伴侣联系,并且相约到高雄市楠梓火车站碰面。

不过,2人见面以后,林男并没有转交信件,而是告知「信件放在嘉义住处」,于是邀请阿德的伴侣到嘉义领取。阿德的伴侣不疑有他,过了5天便搭车北上,前往嘉义火车站。

▲林姓男子受到室友的委托,出狱后帮忙转交信件,没想到竟性侵室友的伴侣。(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林男接到阿德的伴侣,又以「信件放在家」为由,将人载到家里。岂料2人独处以后,林男竟伸出狼爪,动手开始侵犯阿德的伴侣,并且将人压制在床上。

眼见对方不从,林男开口威胁,若不配合的话,就要让阿德在狱中不好过。阿德的伴侣迫于无奈,只能乖乖就范,在林男的住处遭到侵犯。

阿德的伴侣事后报警提告,林男则辩称,他曾与对方交往过,当天在嘉义见面以后,是阿德的伴侣主动抱他,并且2人分别脱去彼此的衣物,在合意的情况下性交,并无强制手段。

不过,因为林男的供词前后不一,嘉义地院法官审理后不采信,最后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处林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