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出狱再犯性侵 少女痛哭拒绝、被人喝止还不停手

少女好心搀扶醉男,竟惨遭性侵。(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东报导

台东一名高姓男子在营期间,趁部队点放时到女友亲戚家饮酒作乐,席间认识了未成年少女小萍化名),他竟在酒后色欲攻心,利用对方好心搀扶,暴力性侵得逞,就算过程中就被发现喝止还是不所动,而台东地方法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累犯,重判他7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判决书,高男曾在98年间因妨害性自主被判5个月确定,并服刑完毕出狱,但他并没有因此悔改,100年5月间利用营区点放时,邀约数名同袍前往女友人亲戚家中聚会饮酒,因此认识了当时仅13岁的小萍,他竟趁着酒意被害人搀扶,一进房后立即反锁房门压制小萍在床,进而脱衣后无套性侵,无视被害人痛哭拒绝,暴力性侵得逞,即便过程中女友人惊觉有异,爬上房门旁冰箱察看喝止,他还是不为所动,坚持完事,事后便立即骑车离开。

小萍事后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剪去及腰长发、变得沮丧和自厌自弃,行为举止及气质产生变化坦言原本以为我可以忘记那件事,但我发现我无法忘记,那天过后我都没有真正睡过,我开始害怕,害怕闭上眼,因为只要一闭上眼,那可怕的画面就会浮现,我很痛,毕竟那是我的身体,我的身体不是随便任何人都可以碰的,我哭不出来,我已经死了,我不再有意义」。

法官审理认为,高男明知被害人未满14岁,仍以暴力强制性侵,加上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但没有记取教训,再犯后还矢口否认,自称太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也不可能性侵被害人,至今未与小萍商谈和解赔偿事宜,被害人父亲当庭怒斥高男所为罪大恶极却毫无悔意,女儿遭性侵而性格大变,应加重判刑,最后重判他7年6个月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女友人当时撞见性侵情事时,虽立即大喊「你们在做什么」,也有撞门要求高男出来,但她见对方称「很快就好了」,又不想在亲戚家闹事,便装没事离去,没有第一时间抓住嫌犯,事后还向被害人道歉,但伤害已经造成。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