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求不要分手被拒绝 竟在祖先神主牌前性侵女友

情侣间合则来、不合则应理性分开,一昧地用强迫手段挽留对方,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对两人的感情有弊无利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叶姓男子因为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约她到奶奶家4楼的「神明厅」谈判,先是哭着要求复合,随后却趁家人都在1楼客厅,不顾女方拒绝反抗,强行脱掉她的裤子发生性行为。由于叶男事后迟迟不道歉,被害人想到自己可能因此怀孕,决定验伤报案,给对方一个教训

判决书指出,24岁的叶姓男子和被害人曾是男女朋友,2013年7月间女子有意提出分手,叶男就以谈判为由约她到奶奶家的4楼神明厅;一开始他还哭着求女友不要分手,见对方态度坚决不愿复合,他竟然直接上前脱掉她的裤子和内裤

2人拉扯间,叶男的舅妈突然上楼拜拜,看到被害人在哭还问发生什么事,被叶男随口敷衍没事,而女方因为情绪激动,竟也没想到可以随着叶男的舅妈下楼逃离,结果又仅剩2人单独留在神明厅里

叶男请舅妈帮忙关上门后,又重复说着不要分手,接着继续要强迫女友发生关系,将她脱掉裤子、硬拉到奶奶晒衣服地方,接着使出蛮力把被害人押在墙上,抚摸胸部并性侵得逞,而被害女子因为经过长时间的挣扎,已经全身脱力无法反抗,又害怕受到更大的伤害,只好任由叶男逞欲。

被害女子向检察官表示,一开始其实没有提告的打算,也给叶男道歉的机会,但迟迟等不到回应,加上叶男性侵她时没戴保险套,想到自己可能怀孕,就觉得叶男很可恶,「我想给他一个教训」。

法庭审理时,叶男坦承和女友在神明厅发生关系,但辩称对方只有在舅妈上楼前反抗,之后他再求欢就没有受到拒绝,但法官从被害女子供词与验伤结果认定,叶男是以强暴的方式违反对方意愿性侵,且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也不见悔意,依强制性交罪判刑他3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