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倒男网友家遭性侵 楼上室友见她全裸也接力逞兽欲

女子酒后无力惨遭网友楼上室友性侵。(图/CFP)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女子经交友软体认识1名简姓男网友,前年3月初因心情不好独自在家喝酒,简男得知后就邀她到家里聊天,却趁她不剩酒力、醉倒时强行袭胸并性侵得逞;过没几分钟,住在简男楼上的于姓室友发现女子全裸独自在房间,竟基于强制性交犯意,指侵得逞!由于被害女子指证历历,在亲友陪同下就医验伤、报案全案因此曝光

判决书提到,简男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辩称「我与她在网路上认识,当天她说心情不好,想找人聊天,我就把她约过来,聊一聊我亲她,她也没有反抗,就发生性行为;至于,于男则说,「当时简男出房门时候,她是脱光躺在床上,我就进去,我承认有性交,我记不清楚她是否有伸手阻挡或推之动作,当时她的表情有惊吓到,我也惊吓到,就先赶快跑出房门」。

法院审理时,被害女子证称,「他说怕我做傻事,所以叫我去他家找他,还说因为家里有哥哥大嫂在睡觉,然后我们就到他房间聊天,因为喝酒头晕就躺在床上休息,躺下床没多久他就突然亲我的嘴巴,然后开始脱我的上衣,有试着把他推开,因为他力气太大我无法挣脱,就被性侵。」

而被害女子也说,「第1 个性侵我的男生走出房间后,我也睡着了,过了一会,好像有听到开门的声音,之后就感觉有人在摸我的胸部,也有指侵下体,就被吓醒,有试着用双手顶住对方,不让他侵害我,当下我发现对方身上刺青跟上一个性侵我的人好像不一样」。

最后,桃园地方法院认为被害女子当时不甘受辱企图割腕自残,被友人带去就医,经护士劝告后才去报案验伤,加上和简男初次见面也完全不认识于男,没有诬陷对方理由,审酌两名男子为满足己身性欲,竟未能尊重他人之性自主决定权,也造成女子心理创伤甚钜,犯后仍未全然坦认犯行,说词避重就轻,尚乏悔意,依犯强制性交罪,判简男有期徒刑3年6月、于男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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