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逼「天天做爱」换生活费!她边做边哭 告性侵后跳楼身亡
▲小琦长期依靠陈男金援,岂料复合后又被逼「天天做爱」,情绪崩溃。(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下同)
彰化一名年轻女子小琦(化名)经济状况不佳,原先在游艺场打工,结果前年与陈姓男友分手后,对方不仅死缠烂打,跑到租屋处踹门咆哮,还到她工作场所闹事。小琦丢了工作又付不出房租,只能与陈男复合换取金援,没想到对方竟提出「天天做爱」的条件,让她感到非常痛苦,连行房都边做边哭。陈男见状抱怨:「妳这样子,我出得来吗?」小琦越想越不堪,事后染上忧郁症,怒告陈男性侵,然而却在法院审理期间跳楼身亡,令人不胜唏嘘。
判决书指出,小琦与陈男交往6年,长期依靠对方缴纳房租、餐费等生活开销,但陈男前年1月23日生日当天怀疑小琦感情不忠,双方因此大吵一架,小琦愤而搬离爱巢,另寻住处。
事隔2周后,陈男又找上门,但小琦指控对方为了逼她复合,竟直接抢走她的机车,要求做爱才归还机车。小琦勉为其难答应,过程中一度难过到哭了出来,岂料陈男发现还抱怨「妳这样子,我出得来吗?投入一点,不然要做到明天吗?」,让她心有不甘,隔天到警局验伤提告。
▲小琦心有不甘,行房时边做边哭,还被白眼「投入一点,不然要做到明天吗?」
陈男到案后,虽坦承有死缠烂打,但否认性侵小琦,强调是小琦隔2周后一见面就要求他帮忙支付新房租1万2千元,他付完后2人随即复合,且女方事后还用LINE传讯感谢「麻烦老爷,这个月辛苦你了喔!」等语。后来,他又怀疑女友劈腿,才会一气之下牵走机车,但绝没有强逼做爱,因为女方有答应用做爱换机车。
他说,当时做到一半发现小琦在哭,他就随即收手,反倒是对方之后主动过来帮他口交,2人才又继续做,更何况完事后,他不仅帮小琦修理天花板,还拿出1000元生活费跟对方去吃麦当劳,怎么会是性侵?
去年2月,案件才审理到一半,小琦就选择在租屋处顶楼跳楼身亡,事后经检警勘验确定是自杀。小琦新男友对此悲痛万分,怒控是陈男害死了小琦,因为小琦生前一直深受性侵一事所苦。
不过,彰化地院法官调阅小琦就医纪录时,发现她案发前就有忧郁症病史,尽管就诊和报案时她都有提到陈男要求「天天做爱」条件令她痛苦,但根据对话纪录,小琦也经常跟新男友吵架,甚至还在自杀前用LINE传讯给新男友「始终遇人不淑,令人鼻酸」,因此难认自杀与本案有直接关联。
▲彰化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Map)
法官认为,案发后小琦主动邀陈男去吃麦当劳,过程中还有说有笑,直到吃完才到警局报案,实与一般性侵受害人反应有所落差。此外,根据陈男出示的对话纪录,小琦提告后曾传讯:「...我也很后悔,我隔天有问过,我不要告你,他说公诉罪,你一定要上法院,然后我会跟法官讲,我不要求你什么,只要以后你不要缠着我,我不要缠着你」、「我觉得我要透过这个途径,我们两个才有一个结束的方法」、「公诉罪都可以和解,你不用担心」、「反正我会跟法官说啦,我只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有往来」,足证小琦非全然为了性侵提告。
法官指出,小琦当天性行为时确实有流泪、哭泣,但机车实际登记在陈男名下(双方出资共购),从小琦事后种种举动来看,可想见她当时同意发生性行为仅基于要争取机车使用权,几无男欢女爱之成分,不难理解心情实际上是不情愿,以致心有不甘而哭泣,但这终究与她明示于外的「违反意愿」不同。陈男死缠烂打、持续骚扰、提出天天做爱换生活费等行为,或许道德上令人发指,但是否已达刑事不法,在本案上确实无任何积极证据能证明女方是被迫发生性行为,所以依法只能判决陈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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