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战「小老公」告性侵 「爱你」露馅…男冤:1天做6次

桃园一名女子与23岁男子发生性行为还做了6次,事后却反告性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市一名31岁女子指控,她于今年1月间与一名23岁的李姓男子一起到某间KTV喝酒唱歌后,不胜酒力醉倒,没想到对方竟趁机将她带回住处性侵。李男到案后辩称,2人当天共发生了6次性行为,对方神智清醒,完事后还与她一起吃饭,女方还曾传LINE说「小老公我爱你」,11日获桃园地检署不起诉处分

据《苹果日报》报导,李男遭控诉,曾于今年1月27日邀当事女子一同到某KTV饮酒作乐,见对方醉倒后,竟趁机将她带回住处性侵;到案后,男子坦承2人曾发生性行为,但过程中女方意识清醒,他们还一共做了6次;完事后,女子还曾打电话给友人聊天双方还一起用餐,绝对没有性侵。

报导指出,检警调阅李男住处的监视器发现,女子神智清醒并可自行站立,还主动拥吻男方,且她于报案后也未去验伤;再加上,被告提出2人在事后所传的LINE讯息,指对方曾说「小老公我爱你」,证明2人为合意性交;综上所述,桃园地检署11日予以不起诉处分。

▼桃园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