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检察官?法国11岁女童遭28岁男性侵 检方:她愿意

女孩没有反抗,就是「合意性交」?(图/达志示意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法国巴黎一名11岁女孩跟一名28岁男子发生性关系后,女方家长报警指控孩子是遭到男方强暴。然而检方认为女童是同意发生性关系。最后该男子仅以「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名被起诉。

11岁的莎拉(假名)今年4月某天放学回家途中,在公园被一名28岁男子搭讪。对方把她带回自己的家,最后双方更发生性关系。检方指出:该男子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限制女孩的行动。该名女孩也没有反抗,还自愿为男子口交,所以认定是双方「合意性交」。

莎拉的母亲则表示:当时莎拉已吓到不知所措。也认为事态发展已经来不挽回,无法改变甚么,因此才没屈从男子的要求。事后女孩也向医生表示:当时如果拒绝,会害怕被该男子殴打。上述男子若「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5年徒刑

法国「两性平等委员会建议,将「合意性交」年龄下限订在13岁。执政的「前进党」国会议员波勒提则提案:规定跟未满14岁孩童性交者,即构成强暴罪,借此重惩性侵儿童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