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寄养男童涉仿兽父性侵7岁男童 社工:只「接触」尚未「侵入」

有关黄姓被害男童提出400万元国赔案,台南政府目前尚在审理阶段市府表示一切依法定程序进行。(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惊爆寄养家庭男童性侵男童件!1名遭父性侵安置的11岁男童,涉嫌性侵因家暴安置的7岁男童,被控1个月内性侵高达9次,寄养妈妈当场撞见,通报社工警方介入,台南市社会局家防中心主任郑妙君表示本案经调查,系「接触」尚未「侵入」,目前家长已提出国赔申请,尚在市府审核程序,一切依法处理。

台南市社会局9月23日指出,家防中心获报后第一时间立即隔离该童并更换安置处所,同时启动司法调查,以维护儿童权益,处理过程并无拖延,另安排具备儿少专长心理师进行心理咨商等协助。

社会局家防中心郑妙君主任表示,此案男童因被家长管教过当成伤,家防中心于107年初进行紧急安置并送法院核备,安置程序皆依法处理,惟于安置期间发生其他安置男童猥亵情事,社会局深感遗憾,已主动请司法调查,并无延误处理,也积极提供这两名儿童性教育及心理咨商服务。另有关黄童家长提出国赔请求,郑妙君强调社工因评估黄童受到不当管教,依法声请安置,法院核备亦驳回家长抗告,目前仍在国赔处理时效内,一切依照程序处理

社会局家防中心表示,保护安置处所之照顾人员定期接受专业训练,后续将再对相关人员加强专业训练,增进一线照顾人员敏感度危机处理能力

郑妙君主任进一步说明表示该名11岁涉案男童系105年间因遭性侵案被社会局介入而安置在寄养家庭,而受害7岁男童是在107年3月安置寄养家庭。社会局对11岁的男童从介入安置就一直在做性平教育及心理咨商辅导关怀措施,也持续观察孩子身心是否有问题,因为被性侵后的「心理创伤」,社工人员都十分清楚,也都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辅导,1年多来11岁男童无论是寄养家庭、学校、社工,都未曾发现11岁男童身心有异样,也就是说男童性侵创伤问题并没有「外显」,直到寄养家庭当场发现11岁男童有此行为,马上通报社会局,由社会局介入查处。

台南市社会局调查,被害的7岁男童的继父因他不听话或闹脾气,就会动手管教,被邻居发现报警,经社工评估认定管教过当,因为次数频繁,今年3月中旬安置在寄养家庭,7岁男童与11岁男童安排在寄养家庭共用一间卧室,11岁男童趁两人独处时涉嫌侵害7岁男童。

郑妙君主任表示本案发生后社会局、警察局马上介入并进行专业性调查,惟至目前为止,调查资料呈现11岁男童系「接触」尚未「侵入」,有关被害男童家长提出400万元国赔申请(7岁孩童部分声请精神抚慰金200万元;其父母共请求精神抚慰金100万),目前尚在市府审核阶段,一切依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