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服妹不做S却被上!阴道验出恩客DNA 蹲路边痛哭告性侵
▲胡男酒后断片,醒来时被酒店小姐怒告性侵。(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一名长年在大陆工作的胡姓台商4年前返台过年时,带朋友到台北市丽致酒店饮酒作乐,席间相中面容、身材姣好的礼服小姐,随后砸1万8千元带对方出场。岂料胡男续摊时喝到烂醉,直接断片,等到隔天醒来时才得知自己被控性侵、限制出境。地院审理时,胡男坦承记忆模糊,且小姐体内也验出他的DNA,但由于女方前后说词矛盾不一,加上酒店强调不允许小姐私接S(性交易),因此今年1月25日判决胡姓台商无罪。
判决书指出,丽致酒店一名礼服小姐小可(化名)2014年1月8日被胡男带出场,到大富豪酒店续摊喝酒,但小可指控,当天她见胡男喝得烂醉,好心叫计程车护送客人回家,岂料对方明知她没在接S,却在下车时将她强拉上楼到住处性侵。
小可指出,当时她奋力推开胡男,不断哭闹大喊「不要」,但仍被对方强拉上床,一手摀住嘴,一手脱去双方衣服,直接无套性侵,害她嘴角流血。她说,过程中她激烈抵抗,加上胡男喝得很醉,仅抽动一、两下就罢手,所以她最后趁着对方意识不清仓皇逃离现场,蹲在路边崩溃痛哭。所幸当时有路人上前关心,帮忙报案,她才打电话给经纪人哭诉,并验伤提告。
▲小可指控,胡男强行摀住她的嘴性侵,导致她嘴角受伤流血。(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小可指出,客人若要求带出场,酒店小姐虽无法拒绝,但「丽致酒店对于客人买小姐出场能否性交易有规定,如果小姐愿意做性交易,丽致酒店就会跟客人说,只是性交易的价格另外给小姐」,而她是属于不做S的小姐,事前酒店有向胡男交代。
胡男到案时,坦承当天有先支付的1万8千元的出场费,事后还要再给小可1万元的性交易费用。但由于他当天实在喝得太醉,所以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有没有跟小可上床。
法院审理时,调阅验伤报告,发现小可阴道深处确实采集到胡男的DNA,但小可却对案情交代不清,一下子说胡男只有抚摸她,没有用生殖器插入,一下又改口说对方有插入她下体一、两下,最后又称对方无法勃起,根本无法用生殖器性侵她,说词反复。
另外,针对小可称酒店小姐没有拒绝客人带出场的权利,丽致酒店的经理、妈妈桑、经纪人出庭时都驳斥这项说法,表示丽致酒店是高级的礼服店,客人若要买小姐出场,小姐不喜欢大可拒绝,更何况「丽致酒店的小姐如果被客人买出场,都只是单纯陪伴客人,没有在做性交易的」。
为此,法官还调阅中山分局的报案纪录,结果发现警方不仅没有接获所谓的「路人」报案,获报前往时也没有发现其他民众在场。对此,经纪人也证称「案发当晚接到小可电话之后就去接她,他到之后不久也有两名警员到场,警员在现场有问小可发生什么事,但小可只是一直哭,随即对警察摇了摇头,便上了他的车子」,并未向警员表示有被猥亵或性侵,显与小可说法有所出入。
法官认为,本案唯一的证据就是小可的证词,偏偏其前后矛盾、说词不一,已缺乏可信度,即便小可阴道深处采集到被告DNA,也只能证明两人曾发生过性行为,不足以证明胡男有妨害性自主,因此判决胡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