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成你的砲友喔」 她控前男友性侵...这句话告不成

宜兰林姓男子女友告性侵,宜兰地检署调查后,因林男涉案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男子2018年被前女友告性侵,男子否认犯案,供称是跟分手前一样妳情我愿的做爱,宜兰检方因男子前女友事隔1周才到医院验伤,且前女友分手后还曾传讯给男子说「我变成你的炮友喔」、「好啊,反正我也想要,但不要在我家」等语,加上无林男涉及性侵的积极证据,处分不起诉。

起诉书指出,林姓男子与女友,在2018年7月间分手,但前女友控诉林男2018年9月21日下午6时许,在他租屋遭性侵。前女友事后打电话给现任陈姓男友泣诉说「林男骗了我,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陈男检警供称,他曾问女友要不要去医院报案,但女友说不想跟3年前发生的事情一样。

另外女子当天也到礁溪协天庙拜拜庙公说遭前男友性侵,且事发1个礼拜后再去医院验伤。对于遭指控性侵,林男称供两人2018年9月21日下午6时许只是像以前一样发生关系,并没有违背前女友意愿。女子则称,因为不信任警察,才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

宜兰检方勘验医院验伤诊断书,女子胸、腹部并无明显外伤,由于事隔多时,医院无从采集体液证物;另传唤协天庙林姓庙公到场还原事发经过,林姓庙公仅称「女子只说跟前男友发生一些事,并未提到有被人性侵」。

检方调查,分手后,女子还曾与林男在对话里提及「我想想,我需要休息,比较想要你陪我一下」、「我不否认我还爱你我就要你这件事」、「我变成你的砲友喔」、「反正我也想要,ㄟ但不要再我佳」、「去你家」、「我们只是各有需求」等语。

检方认为,从好与林男对话内容,林男所辩并非无据,且女子事发当晚虽在协天庙哭泣,是否为林男性侵所致不无疑问,全案因无其他积极证据,林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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