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强制性侵前女友硬拗「分手砲」 塞口染血衣物成铁证
▲周姓男子被控对前女友强制性交、窃盗电视,被台南地院判刑合并4年6个月。(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一名周姓男子被控与前女友分手仍不罢手,以衣物、丝袜捆绑被害人双手,将白衣物塞被害人口中强制性侵得逞,周男辩称是「分手砲」非性侵,惟法官认为如是双方合意性交,何以用衣物塞口,且衣物验得血液与唾液DNA,除以强制性侵罪判周男4年徒刑外,周男还窃取被害人电视判刑8月,合并4年6个月,可上诉。
周男与已成年的被害人原是男女朋友关系,在2017年12月中旬,女方要求分手,周男欲挽回这段感情不成,竟萌生怨恨报复念头。2017年12月22日凌晨3时许,周男开车到被害女子上班的酒吧等她下班,周男向被害人说可开车载她回家,被害人无意与前男友牵扯不清,但拗不过周男的纠缠,只好勉强答应,待车子驶抵被害人租住处门口,周男再以尿急想要进屋上厕所为借口,趁机随同被害人进其住处。
周男一进屋内即一再要求要与被害人复合,但被害人拒绝,此时周男露出恶形,动手关上房门、不让被害人离开,接着把女方推压到床上,因为被害人不断反抗挣扎、喊叫,周男随手拿起房内被害人的衣物与丝袜,捆绑被害人双手,再拿1件白色衣物强塞进被害人口中,让其不得发声,而后强脱被害人衣物性侵得逞。
直到22日凌晨5时多,被害人为迫使周男离开,拿刀子作势伤害自己,周男才离开。事后被害人不再与周男联系、见面,惟周男又于2018年1月24日下午,再到被害人租住处,破坏房门后进入屋内,偷走1部液晶电视,被害人发现后才报警查办,周男依法送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