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半无套硬上28次! 渣男假好心收留「却性侵好友女儿到怀孕」

▲收留好友女儿,却对少女身狼爪,将近1年半时间被性侵28次。(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市一名陈姓男子2014年8间收留了好友阿勇化名)与其一对还在念小学儿女,但是却对阿勇女儿起了狼心,到2016年1月1日为止,将近1年半的时间共无套硬上少女28次,甚至还让对方怀孕。桃园地院近日依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处15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由于阿勇因为缴不出房租陈男主动开口提供住宿,还称会帮忙负担生活费与小孩学费等,不料却是不安好心,从2014年8月至11月间,趁着对方外出工作,就对阿勇女儿伸出魔爪,硬上5次得逞。

同年12月间,陈男为了照顾父亲,将原屋让给阿勇一家后,自己则和爸爸同住,不过至2016年1月1日为止,还是趁阿勇繁忙时进行性侵,或是以原住处没有冷气为由,将少女载回新住所过夜,短短1年多时间又无套上了23次。最后,由于少女惊奇异常被阿勇带去妇产科检查,才发现已经怀孕了,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少女指控,第一次被性侵时,陈男趁爸爸去上班时,用力拉进棉被里,内、外裤很快的都被脱掉,这时对方就用下体直接顶上来,最后肚子被射精液,之后又陆续发生了几次,之后陈搬到与其父亲同住,从那时候开始,每周五、六都会被载去一起过夜,「每一次遭性侵时我都有反抗,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一直想推走对方,只是都推不动。」

案件审理期间,陈男仅承认有和对方发生关系,但否认有强制硬上行为,还称「我没有强迫她」,甚至指出阿勇经常打网咖打整夜,自己都会花钱照顾少女和弟弟的生活。

对此,法官认为,被告为逞一己私欲违反少女意愿进行强制性交行,由于犯案时间长、性侵次数多,严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也破坏了女方对周遭人际信任,更损害到少女日后对正确两性关系之认知与观感,不过考量双方已达成和解,因此依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处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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