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护垫露馅 男辩称出借精液相奸判刑5月
▲键盘汁男福音!AV女优椎名光曾经征求新鲜精液。(图/取自网路)
桃园38岁汤姓男子与已婚的中国籍李姓妇人通奸,留下沾有精液的护垫被抓到,辩称是借精液给妇人,台湾高等法院不采信,将汤男判刑5月确定。
根据高院判决指出,已婚的38岁李姓女子于民国99年7月与汤姓男子在旅馆发生性行为后,李女的老公在妻子的皮包内发现有旅馆用的棉花棒、牙签及茶包等物,因此起疑搜证。
李女老公原本就怀疑妻子与汤姓男子过从甚密,隔天又在位于桃园市住处的浴室垃圾桶内发现一片沾有精液的护垫后,送至桃园地检署提告2人通奸。
法院审理时,李女辩称没有和汤男发生性行为,是因想结束婚姻、让先生死心,才向汤男借精子涂在护垫上;汤男则辩称,他同情李女,才答应借精液,并将精液涂在棉花棒后交给她。李女还供称,汤男是在白天把精液交给她,直到下午6点左右才涂在护垫上。
法院一审认为,若是以沾有精液的棉花棒涂在护垫上,经过一整天的时间,棉花棒应早已干涸而不易涂抹,且护垫上的精液呈现块、面状,并非像棉花棒以点状或画线方式所涂抹,因此不采信两人说词。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未顾及配偶感受、妥善沟通处理婚姻问题,与汤男犯后都否认犯行等,分别以通奸及相奸罪判处李女4月徒刑、汤男5月徒刑,都可易科罚金。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