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徐自强一堆限制 法界讽「二百五」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徐自强被控绑架建商撕票案,官司缠讼将近16年,高等法院更八审18日仍判处他无期徒刑并裁定250万交保,但因《速审法上路,依规定审理被告羁押不得超过8年,徐自强虽觅保无着,仍于19日凌晨「自动」获释,成为因速审法释放的第一人。

高等法院也祭出防逃措施,发函海关单位对徐自强限制出境住居,下令徐自强不得接触、恐吓被害人证人亲属,而且须在今天及未来每周一上午,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不过,由于徐自强羁押已逾8年,即使他不遵守这些要求,甚至找人串证,法院也无法重新羁押他;法界讽刺法官的做法简直是「二百五」。

撑着雨伞、穿着一身黑衣黑裤,在狱方人员陪同下,徐自强19日凌晨缓缓步出台北看守所,终于盼到能够出狱,看到母亲,他露出久违的笑容,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面对无期徒刑判决,他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对司法非常失望。

徐自强被控于84年绑架黄姓房仲业者并撕票,自一审到更六审都被判死刑,去年更七审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年3月8日以更七审就事实认定违反经验法则为由,又将全案发高院更审。

高等法院更八审昨天宣判,维持无期徒刑判决,法官并裁定他以250万交保,虽然家属筹不出这么多保金,但因为速审法19日起上路,被告不得羁押超过8年,徐自强今天凌晨仍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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