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法制化】城仲模:次数明确化,法官审查才有据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司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要将严重侵害人权的限制出境法制化。前司法院副院长、前法务部城仲模,点出这次修法2处特殊见解。他认为草案中漏规定法官可裁定限制出境的次数,未来将严重侵害人权;另外施行法草案也规定,新法施行前已受限制者,在施行后从新起算,这样的规定太过侵害人权。

限制出境处分严重侵害人权,已经是法界共识,因此司法院决定将限制出境法制化,并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审议,立法院上个会期中对大部分条文均已达成共识,但仍有部分条文、施行法等条文,还有争议,因此暂时搁置等待协商。司法院已经将此列入重点工作,希望能在这个会期过关。

▲前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对于限制出境的修法,有卓越见解。(图/记者季相儒摄)

对于限制出境法制化,前司法院副院长、前法务部长城仲模表示赞同,他认为这是全民关注的事情,法制化的工作非常有意义。但他认为草案中仍有部分漏洞,因此提出特殊的见解。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赋予检察官可以对限制出境做出多次处分,但却漏未规定法官可做限制出境裁定的次数。城仲模认为,不知是否有意漏未规定,但这未来一定会出问题。因法官依法审判,若未规定法官做出裁定的次数,那法官可能一次、一次、又一次的裁定,对人权的侵害极大。所以他呼吁立法者一定要注意,加上法官作出裁定的次数限制。

另外《刑事诉讼法施行法》修正草案中,新法施行前已受限制出境者,在施行后从新起算。城仲模认为,虽然这是秉持法学上「从新从轻原则」,但这仅仅是大原则,并非不能变通。因此类受限制者,宪法权利已经受侵害许久,竟因施行法的关系还要继续受限制,「那这是公平吗?合理吗?」城仲模认为,对这种严重侵害人权的状况,学法律的人却完全不知变通,「这叫做法匠,我相信我们的法官不是法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