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完事后不见1.3万元 陪酒女:跟他借的

地方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市一名萧姓男子于去年11月间,与一名小吃店陈姓陪酒小姐相约在宾馆进行性交易,事后萧男却发现身上的1万3千元现金不翼而飞。一个月后双方再度相遇,萧男上前要钱未果愤而报警处理。陈女却向警方供称,「钱是自己跟萧男借的!」只是没有归还才被告。基隆地检署检察官认为,萧男无证据证明钱财遭窃,给予陈女不起诉处分

萧男先向检察官说:「我与陈女完成性交易后,她竟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走外套口袋里的现金1万3千元离开,因为我全身赤裸追赶不及。」但随后又改口说:「是当初不好意思算钱,才会被偷了一阵子才发现。」

陈女则辩称说,她当日适逢生理期,根本无法进行性交易,只是陪同萧男聊天天亮,才向他借钱,只是未如期归还才会被提告。检察官调查后认为,萧男并无任何事证,且因为不好意思算钱才发现,却又拖了一个月才索讨,有违常理,故予以陈女不起诉处分。

▼ 女子肉体换取金钱。(图/翻拍自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