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也没用 立委前助理性侵女志工确定要蹲3年10月
前年担任立委林奕华助理的林廷霖,邀约女志工到服务处聚会聊天,之后借故留下女方,强拉女方进仓库性侵,林事后向对方下跪。(本报资料照片)
前年担任立委林奕华助理的林廷霖,邀约女志工到服务处聚会聊天,之后借故留下女方,强拉女方进仓库性侵,林事后向对方下跪,但历审认为,他犯后辩称两情相悦且为选举设局诬陷,没有悔悟,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10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林男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19日担任立委助理,离职后仍持续协助初选。林男被控于2019年4月28日晚间,以通讯软体LINE语音对话邀约被害人至服务处聚会聊天,在场包括里长、议员助理、调查官等多人。
翌日凌晨结束聚会,林男要求被害人暂时留下,让其他人先行离去后,即亲吻对方嘴唇,吸吮她胸部,被害人推开林男欲离开,但遭林拉往服务处放置杂物房间内性侵得逞。
事后被害人离开服务处,发现与会的议员助理、调查官2人在服务处楼下骑楼聊天,向2人哭诉,2人急找林男,但林男不回应,2人遂联络陈姓助理开启服务处大门,将林男带下楼,林男下楼后即下跪磕头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报警处理。
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考量被害人表示,林男虽然说在当晚有下跪,但至今仍然否认犯罪,脱免性侵罪嫌,且迄今无道歉,请求法官重判,将林男判处有期徒刑3年10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