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揽客收费 文资处:先劝导再开罚

峰林古迹还没完工,可以收费让人参观吗?文建会文化资产管理筹备处主任王寿来三日指出,根据文资法规定,目前不得收费,如果林家后人私自揽客,文资处将先予以劝导,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处罚。

王寿来说,政府花庞大的修复费用,就是要尽速开放让社会大众参观,只要林家建立良善的维护管理办法合理的收费制度,他赞成收费,也鼓励林家自力更生,全台有一千六百多处古迹,都是朝这方向办理

至于有林家后人擅自揽客收费一事,他说,根据文化资产保存法第廿七条规定,公有及接受政府补助之私有古迹、历史建筑及聚落,应适度开放大众参观。依前项规定开放参观之古迹、历史建筑及聚落,得酌收费用;其费额,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拟订,报经主管机关核定

王寿来说,林家后人根本没有报准核定,因此不能收费,文资处会予以劝导和协助;至于林家后人私自训练导览人员一事,他说,政府目前没有一套导览认证制度,所以并没有违不违法问题,只有导览人员适不适任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