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3次嘿咻太粗鲁」...按摩妹吓到发抖 第4次掉头就跑

嫖客太粗暴吓坏按摩妹。(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男子小王化名)接获应召站Line询问是否要应召小姐交易,答应后就到摩铁等人,当按摩妹小美(化名)接获通知抵达摩铁,打开房门后,发现对象是先前曾有性交易经验客人,由于前3次都有不愉快经验,认为他很粗鲁,于是转头就要跑掉,但仍被强拉进房间,害怕到发抖,仍被强行脱内衣裤。台中地院强制性交未遂罪将小王有期判刑2年。

据判决书提到,小美发现是行为粗鲁的小王后,立即转身离开,小王因而十分愤怒,基于强制性交之犯意,强行将她拉入房内,爆发拉扯,对方甚感惊恐,于是传送讯息友人求救,手机却被抢走,防止向外求援,并伸手捏抓胸部,拉扯衣服、强脱内裤身体还有多处伤害。小美害怕小王对自己不利,于是表示愿意发生性行为,但提出先洗澡之要求、刷牙、洗澡、要抽烟为由借故拖延时间。

小美友人赶至摩铁后,向柜台主管出示求救讯息,于是拨3 、4 次内线电话到该房间,第一通电话表示有访客要找房内之人,小王则回应没有,并急忙将电话挂断,又拨打第二通电话,于电话中听见小美请求报警,但电话又再度被挂断,于是再拨打第三通电话,并表达即将报警之意后,报请警察到场处理,顺利救出被害女子

▲按摩妹被强拉进汽车旅馆施暴。(图/记者周宸亘摄)

最后台中地院法官审酌,审酌小王虽原与被害人约定进行性交易,但见被害人不愿性交易而转身离去,竟为逞一己私欲,不知尊重被害人身体自主权,违反性自主意愿,强行拉入旅馆房内,双发爆发拉扯。

加上小王所为实不可取,犯后饰词狡辩,毫无悔意,也未赔偿被害人因此所受之损害。台中地院因此依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