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當共諜 判關2年半

最高法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戴宥崴二○○七年二月九日入伍,之后转当志愿役士兵,并在陆军砲兵训练指挥部担任野战砲兵,于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退伍。

戴于二○二一年四月间到大陆珠海市工作,同年五月间认识陆方军方等公务机关派遣、化名为「百威」的人士。

戴宥崴受「百威」以给付高额报酬为代价,吸收加入组织并成为下线成员,戴也依指示在台湾多方吸收现役军人加入,按件计价给付报酬的方式,吸引现役军人刺探、交付军事机密,戴着手吸收杨姓、蔡姓现役军人,但两人皆拒绝,让戴未能得逞。

台南高分院认为,戴宥崴坦承犯行,且有相关卷内证据佐证,足以认定戴的犯行,认为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定,考量戴在侦查中、审理中均自白犯行,且是未遂犯,符合减刑要件。

台南高分院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为大陆地区派遣之人发展组织未遂罪判二年六月徒刑,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