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强脱女儿衣服猥亵 还狂言:就当回报养育之恩吧!

▲恶继父性侵女儿,还说当成回报养育之恩就好。(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杨姓鬼父猥亵性侵国小五年级的继女,即便被抓包后保证不会再犯,但事后还是继续侵犯,还狂言女童就当回报「养育之恩」就好,挨告后新北地院将他重判9年徒刑,离婚后也另需赔偿妻女150万元。

据判决书,新北市杨姓男子妻子结婚后,和继女同睡一张床,但2014年3月他看到妻子睡着,竟伸手猥亵女童,当场遭到低声拒绝,然而他的欲望却没有消失,同年11月又再次犯行,直到后来女童向母亲泣诉遭辱经过才曝光,他也向妻子保证不会再犯,女童母亲也为了家庭和谐原谅他。

杨男在2014年12月还是只不住心中邪念,趁只有继女和他在家,直接强行脱去对方内裤猥亵,吓得女童奋力反抗大喊「不要,我不喜欢」!他才离开房间,后来2015年6月继女国小毕业典礼当晚他又再次猥亵,隔天女童中于忍无可忍告诉母亲,他也因此挨告。

法院审理时,杨男只承认有猥亵继女,但否认性侵,还说自己并没有违反女童意愿,但因为他曾在事后向妻子认错,还说「把妹妹养这么大了」、「也可以一笔勾销了」、「我很后悔啦」,宛如要女儿用身体报恩,因此被依加重性交等罪,重判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