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抚是想让她回心转意」 恐怖情人割腕又性侵前女友

▲恐怖情人不满分手,自残还性侵女友。(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胡姓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去年9月撞破对方租屋处的门进入,持刀自残逼复合,后来又将人强压性侵得逞,挨告后被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刑7年2月,上诉二审遭到驳回,维持原判

据判决书,25岁的胡男从事餐饮服务业,过去曾有伤害、恐吓前科,去年9月与女友分手后甚感不悦,因此同月20日上午9点多就跑到对方租屋处外徘徊,见后门未上锁,便潜入屋内,再强行撞破对方分租套房木门,拿房里美工刀划割自己脖子吓对方,再将人压制在床猥亵性侵得逞,直到邻房住客返回发现才逃离。

一审法官认为胡男涉犯强制猥亵、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等罪,因此将其判刑7年2月,但他不满提上诉,并称是为了重修旧好,才侵入前女友住宅房内,爱抚前女友身体隐私部位示爱,期使前女友回心转意,但一时用错方式,已经深感悔悟,盼能减刑。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胡男年轻识浅,为与前女友重修旧好冲动犯案,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但性侵前女友,导致她精神上创伤,行为可议,而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最轻本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审量刑并无不妥,因此驳回,但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