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老板强行和女员工发生关系 私了未谈妥赔偿对方报警!判刑一年

物流公司老板王某和女员工徐某强行发生关系,遭徐某反抗未能得逞。徐某丈夫赶到后,双方谈私了,但赔偿未达成一致,徐某一家报警。2021年5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刑1年7个月。

1989年出生的王某是江苏苏州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可以说是年轻有为

2020年11月14日晚23时30分许,王某在苏州市虎丘区自己的公司仓库,乘其他工作人员离去之机,产生与女员工徐某发生性关系的想法。

他将卷帘门拉下之后,从身后搂抱徐某,遭到徐某行为抗拒的情况下,仍不顾徐某的躲避及挣扎,摸徐某的胸部、强行将徐某按倒在地上,后因徐某反抗和哭喊,期间打电话向其丈夫求救,王某未得逞。

徐某丈夫到达后,王某要求与徐某夫妻私了,但因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次日凌晨,徐某丈夫打“110”报案。王某被抓获到案。

苏州虎丘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搂抱、摸胸等方式,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王某的律师提出,王某是犯罪中止。但法院查明,王某先后三次搂抱被害人,反复拉扯被害人,历经从仓库到办公室再到仓库的过程,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期间被害人一直在反复拒绝,且被害人颈部伤痕,可见被害人反抗激烈,且其给其老公打电话予以呼救,可见被告人不是主动放弃犯罪,而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依法不构成犯罪中止。近日,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