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狱!高雄公车左转未礼让撞死妇 司机赔偿和解换缓刑

▲黄姓妇人遭公车撞击后,送医抢救3天仍宣告不治。(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文/中央社

高雄赵姓公车司机开车经七贤、自强路口左转时未礼让,撞上正在过马路黄姓妇人,致黄妇3天后不治。高雄地院考量赵男赔钱与家属和解,依过失致死罪判6月,缓刑2年,可上诉。

高雄地方法院审酌赵男因疏忽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肇事,所为实属不该,念在犯后坦承犯行,且与家属达成和解赔偿完毕,又无前科,据此依汽车驾驶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因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59岁赵男去年8月22日中午驾驶公车行经前金区自强一路,准备左转进入七贤二路时,却未礼让行人先通过,不慎撞上正在过马路的黄妇,致倒地后受颅骨骨折并外伤性颅内出血,经送医救治后,仍于3天后不治死亡。赵男也因此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