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行人地狱! 新店妇人过马路遭左转车撞骨折

今(13)日上午10时53分许获报,新店区北新路一段、槟榔路口前发生交通事故。(图/警方提供)

今(13)日上午10时53分许获报,新店区北新路一段、槟榔路口前发生交通事故。(图/警方提供)

今(13)日上午10时53分许,新北市新店发生一起车祸,1名57岁张姓女驾驶左转时未注意与65岁林姓女行人发生碰撞,导致林女手脚多处擦挫伤、右脚骨折,张女无酒驾情事,相关肇事责任归属仍待后续厘清。

警方表示,今(13)日上午10时53分许获报,新店区北新路一段、槟榔路口前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分队立即派遣事故专责小组到场查处,57岁张姓女驾驶自用小客车,沿槟榔路左转北新路一段往碧潭桥方向行驶,至肇事地点时与65岁行人林女从光明街314号前沿行人穿越道往北新路一段213巷口方向步行,双方发生碰撞。

行人林女受伤意识清楚,经由救护车送往新店慈济医院;经检伤后,手脚多处擦挫伤、右脚骨折;汽车驾驶人无酒驾情事,相关肇事责任归属仍待后续厘清。

警方将依道交条例第44条4项,汽车驾驶人有前二项规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者,处新台币七千二百元以上三万六千元以下罚锾。致人受伤者,吊扣驾驶执照一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