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超」人要小心!他鬼切过马路撞倒妇人骨折惨赔29万

走路「超」人要小心!他鬼切过马路撞倒妇人骨折惨赔29万。(中时资料库)

开车时超车要注意前方及两侧来车,但走路时千万也别轻忽,过过前方路人时也要谨慎,一名送货员过马路时,突然想切到前面,却不慎撞倒前方的陈姓女子,造成女方骨折。在刑事部分,检察官认为陈女跌倒时,送货员在前方,难认违反注意义务之处,予以不起诉。但陈女提告民事求偿,法院认为送货员「超人不当」,判赔偿陈女29万3999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郑男于2021年8月27日,徒手搬货物穿越基隆爱二路,但不慎自后方擦撞前方的陈女,导致陈重心不稳跌倒,造成左侧股骨颈骨折。

事后女方提告伤害,但送货员主张陈女走在他前面踩到他的脚,他是正常穿越马路,并无过失。检察官认同主张而不予起诉。

但陈女不服改告民事求偿,法官勘验画面后发现,送货员从陈女的左后侧行走,手上拿有纸箱,似乎准备超过女方,月疑似撞到陈女,导致她重心不稳跌倒之,送货员连忙将陈女搀扶起。

但法院认定,法院认为,送货员因急于完成送货,不愿有丝毫的耽搁、停顿,乃往陈女站立之方向逐渐靠近,且未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导致陈女往前起步碰触郑男而重心不稳跌倒,郑男「超人不当」过失,实属明确。判处陈男赔偿29万3999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