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狱!小货车违停挡视线 潭子女过马路遭撞飞
今年2月5日上午10时20分许,台中市潭子区福仁里复兴路一段发生交通事故。(图/警方提供)
今年2月5日上午10时20分许,台中市潭子区福仁里复兴路一段发生交通事故。(图/警方提供)
台中市1名21岁林姓女子,日前在潭子区福仁里复兴路一段过马路,遭48岁张姓女骑士撞上,致普重机车前车头刮损,林女手脚擦挫伤。警方依规定到场处置,张女经检测均无酒精反应,双方手脚擦挫伤,所幸就医后均无大碍。
警方表示,今年2月5日上午10时20分许,在潭子区福仁里复兴路一段发生交通事故,警方获报到场,现场为48岁张女骑乘普重机车沿复兴路一段南往北直行时,疑因未注意前方路况,与正值过行人穿越道之21岁林女发生碰撞,致普重机车前车头刮损,林女手脚擦挫伤。警方依规定到场处置,张女经检测均无酒精反应,双方手脚擦挫伤,所幸就医后均无大碍。
警方另外发现,44岁林男违规停放自小货车于事故地点影响用路人视线,后续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2项制单举发,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二千四百元罚锾;48岁张女骑乘普重机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行人穿越道,不减速慢行,违反该条例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则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锾。警方将持续加强取缔违规停车,维护用路人安全,以防制交通事故发生。
警方呼吁,除汽机车驾驶人应注意行驶时的视线死角外,行经行人穿越道,务必减速随时做停车的准备,行人亦应随时提高警觉,注意双向车流状况,避免进入车辆的视线死角,穿越马路不论有无号志,必须左右两侧都确认安全,再快步通过,另违规停车导致交通事故,必须负民、刑事责任。驾驶、行人皆养成安全的用路习惯,方能共创更安全、友善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