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远东油脂逾期重制乳玛琳产品 消费者可退费

远东油脂公司经查获使用逾期的无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玛琳制成乳玛琳等19项产品桃园市政府法务局消保官邱玉霞指出,消费者可办理退费。(图卫生局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政府法务局消保官邱玉霞14日指出,远东油脂公司经查获使用逾期的无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玛琳制成乳玛琳等19项产品,消费者若有购买相关产品,可持发票或产品罐子到原购买处办理退费,消费者如因退费衍生消费争议,可拨打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咨询

邱玉霞表示,远东油脂公司经相关单位查获,使用逾期的无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玛琳制成乳玛琳、酥油白油等19项产品;市府卫生局已勒令该公司下架,同时回收保存期限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相关产品。

远东油脂公司声明接受消费者原价退费,消费者可凭发票或产品罐子到原购买处或该公司办理退费。若有退费问题可向该公司询问(电话03-3612248、地址:桃园市桃园区吉林路5号),法务局并吁请远东油脂公司应妥适处理消费者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