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乳玛琳赚11亿 远东油脂董座儿诈欺罪关2年

黑心乳玛琳大赚11亿,远东油脂董座儿被判刑2年。(蔡依珍摄)

老牌远东油脂公司长达8年使用退货或过期原料,制造乳玛琳、酥油白油产品,再卖给下游餐饮店通路,把燃料油当食品油,导致超过863吨黑心产品被消费者吃下肚,赚进近11亿黑心钱桃园地院法官斥远东油脂罔顾消费者权益,依诈欺罪判谢姓董座儿2年,可上诉。

创立于1956年的远东油脂公司,主要生产食用油脂、人造奶油等,尤其黄色圆形罐装「乳玛琳」,几乎是居家早餐店必备的吐司抹酱。

调卫查出,远东油脂采取「包退包换」制度,把下游厂商退回的瑕疵或过期产品,连同其他余料放入桶槽集中,称为「红油」,本该当成燃料油,业者节省处理费用和减少新购原料油,竟在2006年起,当成一般原料油生产成一品特酥油、顶好玛雅琳、高级白油等11项产品,直到2014年签立GHP食品良好卫生规范才收手,不法获利达10.4亿。

食髓知味的远东油脂,隔年发现澳洲无水奶油已逾效期限,便宜行事,又将过期1至4个月的澳洲无水奶油加入制程,生产出乳玛琳等10项产品,销售给早餐店、烘焙业及各大通路商等消费者,大赚7224万黑心钱,直到2017年检调卫上门才爆出。

远东油脂谢姓董事长特助是董座儿子,也是实际负责人,辩称公司产品不会变质,「红油」品质安全无虞,且技术师承日本技师家人员工也都有购买使用,只是不想浪费资源,并没有想要节省成本,还强调回收产品再制是食品业普遍接受、允许的行为。

廖姓厂长和刘姓副厂长则说公司产品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标准,「红油」精制可还原成全新油品,还怪检方无法举证「红油」有污染,强调是公司设厂以来代代相传,更称「赏味期限」和「有效期限」不同。

桃园地院法官调查发现,谢男曾叮咛员工不可以把回收品再制成产品,还说和红油共用管线会有污染食品级油源的疑虑,廖男也称红油本意是用来当做燃料使用,说法自相矛盾。

法官强调接连发生多起食安风暴,原料来源是消费者购买参考要素之一,若知悉是回收品再制,一般人无法接受,且效期都是经科学检验制定,业者使用也未向主管机关确认,认定构成诈欺,且被害者达全国不特定消费大众犯罪情节重大,依诈欺罪判谢男2年、刘副厂长2年6月、廖厂长2年2月,杨姓领班1年2月,并没收犯罪所得11亿12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