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到家破人亡 台湾红董座李慧芬诈欺罪不起诉

台湾李慧芬争产官司打到家破人亡,被控毁损债权、诈欺不起诉。(本报资料照)

销帐假发票引爆前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贪污案的「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被借钱给她的李姓友人控告,她与前夫邱献章的离婚分产官司最后可分配资产竟然「归零」,涉嫌诈欺及毁损债权,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定李、邱2人的分产官司打了10年,还因此家破人亡,没有诈欺及毁损债权的主观犯意,5日将2人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李慧芬2010年间持澳洲法院判决她与前夫邱献章离婚分产,邱须给付当时约合台币3.6亿元的胜诉判决,到台北地院提告邱献章请求付钱,期间包括邱的父亲主张儿子欠他5亿多元债权,双方因而衍生缠讼10年的民、刑事诉讼,李、邱2人的孩子并在澳洲轻生,双方最后以3000万元台币达成和解。

邱献章与李慧芬和解后,邱的债权银行向他追讨债务,并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已经和解的李慧芬再度出面主张参与分配,却被邱献章提出分配表异议之诉,最后李慧芬先前的和解失效,从邱献章处只取得100万元台币。

不过,借了360万元台币给李慧芬的李姓友人却认为,李对邱的债权从最初的3.6亿元「缩水」到3000万元再到「归零」,认为自己的债权因此难保,2人涉及诈欺及毁损债权,向北检提告。

检方调查李慧芬的争产诉讼与最后结果,认定官司缠讼造成李的家破人亡,没有诈欺及毁损债权的主观犯意,邱献章与李慧芬是争产官司的敌对双方,也没有配合犯罪的故意,因此依罪证不足将李、邱2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