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控告立訊董座涉詐欺取財 「女版郭董」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台商吴政卫控告大陆立训精密董事长王来春于2007年期间,涉嫌提供价值约19亿余元的香港立讯公司8%股份为酬,邀请他协助深圳立讯公司在大陆上市。吴政卫2013年向王来春要求股权遭拒,两人疑有签署1份股权承诺声明书,不过声明书笔记鉴定有争议,吴政卫也未提出雇佣契约等证据,台北地检署今侦结,以罪嫌不足为由,全案不起诉处分。

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吴政卫控告王来春为了扩张公司版图,锁定累积多年技术经验的台资厂商,获取品牌及电子大厂订单。王来春于2007年间以其兄妹经营的香港立讯有限公司8%股份为报酬,换算为深圳立讯精密公司5.336%股权,价值达19亿余元,邀请他加入公司,协助立讯在深圳上市及在台成立办事处或公司。

不起诉处分书也指出,吴政卫2011年间持有香港联滔公司全数股权,为公司实际负责人,拥有世界级大厂资格,若立讯能收购香港联滔公司股权,能缩短深圳立讯精密公司通过供应商认证时间。

吴政卫指控,王来春向他诓称,深圳立讯将收购香港联滔公司及其子公司昆山联滔公司总价的15%价格,作为取得香港联滔股权对价,并签署1份股权承诺声明书。2011年4月12日的鉴价报告估算,香港联滔净值约美金205万元,折合约新台币5828万余元,王来春以1名陈姓女子作为人头,指示吴政卫将香港联滔全数股权处分予陈女。同年5月17日,香港联滔登注册成为深圳立讯全数持有的子公司,由王来春担任公司负责人。

不过,吴政卫2013年9月15日向王来春要求先前承诺的5.336%深圳立讯股权报酬遭拒,自认受骗,向北检提告王来春涉犯刑法诈取财、诈欺得利等罪嫌。

检方指出,王来春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但她具状辩称,吴政卫从未提供专业服务协助深圳立讯在大陆上市、未曾承诺给予吴政卫报酬、股权承诺声明书不是由她签署,认为吴政卫说法与事实不符。此外,王来春也称,她不知悉吴政卫及陈女的关系。

检方指出,考量吴政卫未提出雇佣契约等证据,再加上广东龙城司法鉴定该份股权承诺声明书的签名笔迹与王来春不符,判定产生争议,北检今侦结,因罪嫌不足,王来春获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检署。图/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