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冠黑心油案/董座叶文祥285罪、重判22年 全文判决出炉
喧腾一时的强冠黑心油风波,董座叶文祥去年遭屏东地方法院判20年有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加重改判22年,其中5年可以易科罚金,强冠公司则再处1亿2000万元,并且没收犯罪所得8150万4275元,高分院也发出新闻稿说明完整判决内容,认为叶文祥是董事长兼总经理,犯罪所生损害严重,共触犯285罪 。
强冠企业3年以回收馊水油制成香猪油,被一名老农意外发现污油, 最后由屏东地检署侦办,发现油行业者郭烈成(现改名郭盈志)使用馊水油、动物尸油等,卖给强冠制成「全统香猪油」,叶文祥去年遭判20年、罚金5000万元再上诉,高雄高分院今加重判22年,其中5年可以易科罚金,强冠公司1亿2000万元,再没收犯罪所得8150万4275元,相当罕见的重判。
高雄高分院对此案发出完整新闻稿,内容提到,强冠所做的香猪油,无论该原料油检验结果或经精炼后之产品检验结果为何,均不得供人食用、叶文祥和副总戴启川将油品卖给大众,念犯后和百家厂商及3千多名消费者达成和解,非无悔意,但因财产遭扣押,迄今没有赔偿厂商及消费者分文,再考量其薪水,换算刑期各为17年、14年,所犯易科罚金之罪,各执行5年、4年。
高雄高分院也提到,得易科罚金部分,则以 1千元折算1日为折算标准;至于郭盈志方面,被害厂商多达百家,被害金额甚高,影响范围甚广,罪行并没有比叶、戴2人轻,加上不法所得721万9552元被查获后,随即把名下存款都提光,甚至在审理中要求取回扣案油品再利用,没有见到悔意, 因此维持20年有期徒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