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冠老董叶文祥判22年 「运输污染」再审驳回确定
▲强冠负责人叶文祥提再审,被最高法院驳回确定。(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下同)
高雄强冠「黑心馊水油」毒害全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将董事长叶文祥判刑22年,其中5年可易科罚金,并于去年驳回上诉定谳。在狱中服刑的叶文祥主张油品出包可能是「运输上的污染」,附理由声请再审及停止刑罚执行。最高法院20日认为叶所提理由无法动摇原判事实,驳回再审确定。
叶文祥等人明知所贩售的原料油品,为来源不明的动物混合油,及不可供人食用的饲料油,但仍以每公斤26元到30元购买,并精炼、标示为仅含猪油的「全统香猪油」进行销售,自2015年起贩售给全台285家厂商,毒害全台,不法获利达8150万元。
▲强冠贩售的馊水油毒害全台。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食安法及加重诈欺罪等285罪,重判叶文祥22年有期徒刑,其中5年可易科罚金,另外强冠未扣案的8150万元也将依「没收新制」没收,强冠公司则被处以1.2亿元罚金,106年9月维持二审判决定谳。
叶文祥于去年9月入监服刑后,依旧主张可能是「运输中的污染」等问题,才导致当时被验出猪油油品有猪以外的动物性成分,期间再次向高分院声请再审与停止执行遭裁定驳回,进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认为,叶文祥没有提出足以推翻原确定判决的新事实或证据,且未具体指出高分院的驳回裁定有什么违法不当的地方,不足以动摇原判决结果,因此维持二审认定,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