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秘书怪她「漂亮又优秀」 工运大老判3年2月声请再审驳回
台湾工运界的赖姓知名男子,2014年前参加劳工教育活动,他趁女秘书喝醉无力抵抗之际性侵,他还怪对方「长的漂亮又优秀」,2020年赖男被判囚3年2月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湾工运界的赖姓知名男子,2014年前参加劳工教育活动,他趁女秘书喝醉无力抵抗之际性侵,他还怪对方「长的漂亮又优秀」,2020年赖男被判囚3年2月定谳,他声请再审辩称她的内衣胸罩未验出他的之DNA或唾液,否认性侵,但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驳回他的再审。可抗告。
2014年6月12日赖男受邀参加某企业工会举办的2天1夜劳工教育活动,当晚入住在南投县的一家森林会馆,女秘书与赖男及其他同事聚餐饮酒后,因不胜酒力回房休息,赖知悉此事后,以探望她为由邀约其他同事前往她住宿的房间。
后来同事陆续离开,女秘书误以为众人皆已离去,所以放心倒卧在床上休息,赖男见状竟先佯以离去之姿,实则继续待在她房间,趁她松懈之际,压趴在她身上,强行亲吻她嘴巴,且不顾她以手推开反抗,仍强行掀开她衣服以口咬她的胸部。
赖男随后解开她的短裤钮扣后,以手指性侵她,她奋力把赖推到门口请他出去,但赖却说「今天发生这件事,如果对妳造成伤害我很抱歉,但是我有错,妳更有错,妳错在长的漂亮又优秀,谢谢妳在工作上对我的帮助」。
最高法院认定赖犯行明确,犯后态度不佳,判刑3年2月确定;赖男拿出案发后近5年的鉴定报告,主张她在案发时内衣裤未能检出他之DNA或唾液,声请再审。
但高院认为,虽未于被害人当时之衣着检出被告之DNA,但被害人案发后,有把胸罩脱下来,穿着扣案之白色短袖T恤与短裤睡觉,且就算案发后近5年鉴验被害人当时衣着,未能检出被告之DNA或唾液,也不足以反推被害人指述非属实在,而为赖有利之认定,裁定驳回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