馊水油黑心商 重判10年2月

郭定(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全台爆发黑心油风暴,云林县莿桐乡晋鸿、晋泷及福泷公司负责人郭定,被诉连续3年从越南、香港进口劣质油转售给下游业者制成食用油,还在全台收购馊水油混充食用油出售,共卖出467万公斤黑心油给食品业者。云林地院昨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判郭定应执行10年2月,并科900万元罚金。

晋鸿3家公司搞鬼

判决书指出,挂名在郭定2儿子名下的晋鸿、晋泷、福泷等3家公司,从2012年元月至2014年5月,陆续自越南智兴、庆隆、俊成贸易及香港金宝元等4家公司,以每公斤23至32元不等价格,收购制程不明的动物油脂、动植物混合油脂等饲料用油约467万公斤。

郭定再佯称这些油为猪油或食用油原料,以每公斤34至40元转售郭烈成及强冠、鑫好、进威、正义、北海等公司、工厂及个人,制成食用猪油或其他名目食用油品转卖。

此外,郭定并在全国各地以每公斤21.5元价格收购馊水油,再与进口的饲料油混合后,混充食用油卖出,这些馊水黑心油也全被民众吃下肚,严重影响民众身体健康。

烂油馊油统统下肚

郭定、郭陈藩夫妻在去年10月23日遭押,11月14日起诉移审后,法官当庭释放郭陈藩,郭定则遭延押至今年2月13日后,裁定200万元交保。

云林地院昨审结全案,对从越南、香港进口劣质油混充食用油部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处郭定3年徒刑、并科300万元罚金;收购馊水油与进口劣油混合出售部分,依食安法判4年8月徒刑、并科700万元罚金;诈欺取财部分判4年徒刑。合并应执行10年2月徒刑、并科900万元罚金。

至于郭定妻子郭陈藩担任晋鸿等3家公司会计,被控伪造不实发票帮助下游的北海等厂商逃漏税,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