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饲料油与馊水油黑心商判重刑
判决书指出,挂名在被告郭定2儿子名下的晋鸿、晋泷、福泷等3家公司,从2012年元月至2014年5月,陆续自越南智兴贸易、庆隆贸易、俊成贸易及香港金宝元等4家公司,以每公斤23至32元不等价格,收购制程不明的动物油脂、动植物混合油脂等饲料用油约467万公斤,再佯称为猪油或食用油原料,以每公斤34至40元转售郭 烈成、强冠、鑫好、进威、正义、北海等公司、工厂及个人,制成食用猪油或其他名目的食用油品后转卖。
判决书表示,除了自越南及香港购买劣质油外,郭也在全国各地以每 公斤21.5元低购搜购馊水油,与进口的饲料油混合后,混充食用油卖出,这些黑心油全被吃下肚。
郭妻郭陈藩担任晋鸿等3家公司会计,被控伪造不实发票帮助下游的北海等厂商逃漏税,因证据不足,所以谕知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