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极东正露丸全台下架!不限购买时间凭瓶身皆可退费
▲恶劣!窜改正露丸有效期,业者承诺「不限购买时间凭瓶身退费」。(图/新北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16日配合卫福部食药署至三重区「中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查获窜改「极品正露丸」等药品效期标签。今(18)日业者承诺若消费者有购买「极品或极东正露丸」药品,不限购买时间凭瓶身皆可退费,真品以1︰1比例退费,伪品以1︰2比例退费,退费处理期限自106/5/22至12/31止。
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刘君豪科长指出,查核现场发现大量「极品正露丸」(卫署药输字第023437号)、「极东正露丸」(卫署药输字第015450号)及「铁甲寒舒感冒软胶囊」(卫署药输字第025265号)产品外包装纸盒,该公司自行印制的外包装与原厂包装不同,经查证有窜改药品效期标签情事。
目前新北市政府卫生局已命嫦娥药品有限公司及中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回收该等违规药品,并确实停止出货,也请中华民国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新北市药师公会等相关公会及各县市政府卫生局协助回收下架事宜,全案由检调侦办中。
刘君豪说明,今已会同主任消保官约询中荣及嫦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表示,若消费者有购买「极品正露丸」及「极东正露丸」药品,不限购买时间凭瓶身皆可退费,并会协商各县市经销商协助处理及明订各规格药品退费统一价格,真品以1︰1比例退费,伪品以1︰2比例退费,公司后续会发声明稿正式说明。
截至106年5月18日中午止,卫生局于该公司封存涉违规药品共1,013箱,并已查核辖内药局及药商共33家,陈列架上皆已无案内药品。卫生局强调,若业者违法制造或输入药品,制造或输入者可依药事法第82条规定,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
▲卫生局于封存涉违规药品。
▲民众可凭瓶身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