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露丸」疑遭窜改有效期 极品、极东两款先停用!
▲新北市卫生局查获中荣贸易窜改「极品正露丸」等药品效期标签。(图/新北市卫生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5月16日配合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至三重区「中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执行GDP符合性评鉴作业,现场查获该公司有窜改「极品正露丸」(卫署药输字第023437号)等药品效期标签疑虑,全案已依违反药事法移请新北地检署侦办。卫生局提醒,若家中有「极品正露丸」及「极东正露丸」产品,要立即停使用。
新北市卫生局说明,5月17日卫生局会同食药署及保七总队人员再次前往该公司查核,现场发现大量「极品正露丸」(卫署药输字第023437号)、「极东正露丸」(卫署药输字第015450号)及「铁甲寒舒感冒软胶囊」(卫署药输字第025265号)产品外包装纸盒,该公司自行印制之外包装与原厂包装不同,有窜改药品效期标签疑虑,全案已由检调侦办中。
▲若家中有「极品正露丸」及「极东正露丸」产品,要立即停用。(示意图/记者赵于婷摄)
卫生局呼吁,药局及药商应于5月18日下午3时前,将中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及嫦娥药品有限公司之「极品正露丸」及「极东正露丸」产品下架。截至17日下午5时止,卫生局于该公司清点不同规格的过期药品共有546箱,并已命业者应立即回收该违规产品,并于18日对外公布退换货机制。
卫生局强调,若业者违法制造或输入药品,制造或输入者可依药事法第82条规定,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