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界戒烟日 市售八成电子烟属非法产品无助戒烟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5月31日为世界禁烟日,新北市政府卫生局30日公布市售戒烟替代品电子烟的稽查结果,10件产品中竟有8件被验出尼古丁成分,已属非法产品,除已通令网路平台业者撤除网页,并移请新北市刑警大队追办刑责,同时呼吁民众,市售电子烟多属含尼古丁的非法产品,千万要小心可别花钱伤身又达不到戒烟的目的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表示,电子烟是一种外形类似烟品的产品,通常由锂电池雾化器、卡夹烟弹或补充液所组成,在使用电子烟吸入气流时,即可启动雾化器将烟弹内之液体打成雾气产生类似吸烟的效果

▲新北市卫生局今公布市售戒烟替代品电子烟稽查结果,竟有8成含尼古丁属非法产品,不仅无法达到戒烟目的还可能伤身。(图/新北卫生局提供)

卫生局进一步说明,电子烟或电子雾化器如含有尼古丁或其他药品成分,是以药品列管,如果未经卫生福利部核准而制造、输入,依药事法规定系属伪药禁药,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前卫生署(现为卫生福利部)于98年3月,将含尼古丁成分之电子烟产品纳入药品管理,目前卫生福利部尚未核准相关药品许可证

卫生局强调,不含尼古丁或其他药品成分的电子烟虽不以药品列管,但如宣称「减少烟瘾、减轻戒断症状」等医疗效能词句,也会依法处以新台币60万元以上,最高至2,500万元罚锾;即使只因外形类似烟品,也可依违反烟害制法处制造或输入业者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处贩卖业者新台币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呼吁民众,电子烟之安全性未经确认,无法利用它达到有效戒烟,想戒烟的民众应多加善用二代戒烟医疗服务,寻求正确戒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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