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恐被秘密宣判 民团要求蔡政府出面协助

民团质疑李明哲案恐秘密宣判。(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人权工作者李明哲日前遭中国政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更当庭「认罪」。台湾人权促进会2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距离法定宣判日期3日即将届满,李明哲有可能已经被「秘密宣判」,台湾政府应该尽速确认,并且维护李明哲上诉的权利

根据9月11日的开庭审判内容,李明哲是在8月4日被提起公诉,9月11日审结,依据中国刑诉第202条规定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10月3日为宣判期间的末日。台湾人权促进会表示,岳阳中院至今尚未公布判决结果,也没有延期宣判,根据中国近来审判「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例,李明哲案可能已经秘密宣判。要求政府应该尽速确认李明哲案是否已经宣判、何时宣判,并且立即向中国交涉李明哲案管辖权违法不当,要求中国与联合国调查李明哲有无遭刑求逼供,并协助李明哲案上诉。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申诉中心主任萧逸民说,若李明哲被秘密宣判,由当事人直接收到判决结果、直接认罪不上诉,将对上诉权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中国的官派律师也帮李明哲放弃了「管辖权抗辩」与「非法证据排除抗辩」这两项最重要的权利。

出席记者会的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指出,总统英文在旅韩艺人周子瑜事件后曾说,她会努力让国民没有一个人需要为了认同道歉,对于李明哲案管辖权的抗辩,就是台湾政府应该清楚表态和争取的,否则未来在台湾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到了中国都是颠覆政权,将来恐对台湾的言论成寒蝉效应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也认为,如果在台湾用网路宣扬民主自由、多党政治,到了中国就要被定罪,这是中国对台湾人民恫吓和牵制,中国和台湾是两个政治实体互不隶属,在台湾发生的行为中国不具有管辖权,就算中国认为有管辖权,也应该依法尽速公开宣判李明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