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妻不着杀2无辜弃尸 沈文宾道歉无用再遭判死

沈文宾蓝衣者)更三审再遭判死,弟弟沈文夏白衣者)也遭判无期徒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沈文宾,2012年间为了查问逃家妻子的下落,竟伙同弟弟沈文夏,到宜兰押走妻舅女友与邻居,将两人拷问后溺杀,并弃尸三峡恩主公医院停车场。沈文宾多次遭判处死刑,并多次对着镜头道歉,但高院22日更三审,仍将他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这次是沈文宾第5次遭判处死刑,他每次遭判死刑还押途中,均会向在场媒体鞠躬道歉,这次他再遭判死刑,也是对镜头鞠躬说,「对不起,我知道错了。」至于弟弟沈文夏在历审中,均被认定共同犯下杀人罪,一审、二审、更一审三度将他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初的更二审改将他判处14年,但高院这次更三审,再将他处无期徒刑。

本案发生于2012年12月间,36岁的沈文宾因为长期虐打妻子,妻子逃家,沈文宾带着同父异母的弟弟沈文夏,一起开车去宜兰到张姓妻子哥哥经营槟榔摊,持枪押走潘女和邻居吕姓男子,一同上车带路找寻妻子。双方在途中发生口角沈氏兄弟桃园大溪山区将2人双手反绑,拖至一处灌溉沟渠将2人溺杀,而后将遗体载到三峡恩主公医院停车场弃尸。

案发后震惊社会检警循线逮捕两兄弟,并提起公诉。而历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沈文宾恶行重大,犯后毫无悔意,无教化可能,全都判处死刑。至于沈文夏的部分,一审二审更一审的三个合议庭,认为他的恶性较沈文宾为轻,因此判处无期徒刑;更二审更认为他未动手杀害死者母亲也为他赔偿200万元,恶性有别于沈文宾,所以改判14年。

但更二审的见解遭最高法院撤销,最高法院撤销理由中认为,沈文夏助长沈文宾的恶行,参与杀害没有恩怨的2名死者,而且沈文夏供词反复,虽曾供出案情,但仍有调查必要,因此撤销发回更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