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股权耍诈 丽歌前少东判赔712万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歌唱公司前少东张明德伪称拥有《月亮代表我的心》等歌曲版权,再以2500万元将丽歌一半股权卖给音霸公司,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丽歌前少东应赔偿音霸712万元。

高龄74岁的知名音乐创作人、作曲家清溪,在民国50至60年间与老东家丽歌唱片合作制作数首脍炙人口的经典老歌曲,包括《月亮代表我的心》、《小城故事》、《爱神》等,翁清溪前年发现丽歌因经营权转移,未依约给付他歌曲授权使用费,打智慧财产权官司,成功取回《月亮代表我的心》等157首歌曲版权。

翁清溪获判胜诉后,国内知名伴唱带公司音霸查觉被骗,进而指控丽歌唱片公司前少东张明德擅自伪造翁的印文与签名,假装取得歌曲版权,以2500万元将丽歌一半股权转卖给音霸,控告张诈欺罪

张明德辩称,歌曲版权都是由过世的父亲负责,他并不知情,法官认定张明德在公司伪造版权时,就负责公司版权业务,事后又不肯和解,依诈欺罪判他9个月徒刑

音霸公司再提民事诉讼,法院认定音霸公司买下丽歌唱片公司股权后,才知道对方没有翁清溪的歌曲版权,确实有损失,判决张明德应赔偿音霸公司负责人李春祥712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