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油料捞千万 判赔喊没钱

嘉义许姓男子等4人盗卖公司柴油,侵占公司油钱高达2100余万元,嘉义地院判4人需全数赔偿,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嘉义知名的高空机具公司控告,受雇负责操作曳引机的许姓男子等3名司机,将曳引机用柴油以远低于市价的每公升6、7元卖给罗姓男子,转售给他人赚取不法利益,7年多来侵占公司油钱2100余万元。许男等人坦承犯行,嘉义地院判4人需全额赔偿,4人却坦言「没有钱还」,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许姓、侯姓、郑姓男子曾受雇于某高空机具作业公司担任曳引车司机,从事高空机具运输工作,3人原本应依行驶需求、到公司特约的3家加油站加油,再由公司按月支付油钱给3家加油站。

不料,许男等3人利用驾驶之便,将曳引车开到嘉义县偏乡空地或国道高速公路沿线交流道邻近空地处,先抽取曳引车油箱内的柴油,再装在事先准备好的塑胶空桶内,以每公升6元至7元的低价卖给罗男。罗男将得手的柴油转卖给不知情的蔡姓、黄姓男子,再将卖油获利交回给许男,朋分给侯男、郑男。

公司后来察觉,3家特约加油站的油料费高得异常,暗中追查后向嘉义检调举报,经调查后将许男等4人依业务侵占罪起诉。

法官审理,许男自2017年1月至今年3月不法获利966万5653元,侯男自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法获利884万4395元,郑男自2020年5月至2023年2月不法获利258万6061元,合计侵占公司2109万6109元油钱。

许男、侯男、郑男及罗男均坦承犯行,法官判决4人要共同赔偿公司2109万6109元,4人对赔偿金额没意见,但直言「没有钱还」,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