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女81次变14次! 行善团长黄涂德二审改判10年

太昊殿的创办人黄涂德二审改判10年。(图/翻摄Google Map)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中华民国嘉邑行善大会团长黄涂德被指控在2013、2014年间性侵2名少女达81次,被云林地院判刑346年,应合并执行30年;台南分院二审以证据不足,认黄男性侵2名女子一共14次,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以及强制性交罪,将黄男改判刑10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男具有风水堪舆)、命理知识,创办太昊殿(及无忧山慈善功德会,并成立龙天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会固定在太昊殿内讲道,参与太昊殿、无忧山团体内的师兄师姐义工信徒等,称他为老师师父。由于黄男地位崇高,借由可用神通替人治病、为人传功宗教信仰手段侵犯2女。

黄男企图接近一名未满16岁的少女,利用少女父母皆是殿内学员,对自己信任有加,他佯称,「妳身上肿瘤,需要由我来治疗,否则妳会死掉,要传功给妳」等语,让少女父母不疑有他,同意两人单独外出,多次在牙医后方铁皮屋宾士轿车内等地性侵得逞。

黄男也曾假借「治病」,性侵一名在太昊殿工作大学毕业生,2013年中秋节前后,他向女子强调,「我要救妳,妳要成为神的传人」,在庙宇后方建物2楼性侵女子得逞,看到女子下体流血,他还硬辩,「这些血是从妳身上排出来的毒,多几次就不会痛,身体会变好」,甚至恐吓对方,「妳敢讲出去,法力会不见、妳会死。」被害女员工后来发现「练功根本就是性侵的借口,一度觉得自己脏、想寻短,但又得知有年龄更小的受害者,决定偷偷录音搜证,这才揭发黄男的恶行。

一审判决指出,根据双方通话纪录,掌握少女至少被约出门性侵超过51次,并且2名被害少女都指认黄男腹部疤痕,性侵前曾涂抹药物证词相符,一罪一罚将黄男判刑346年,合并执行刑30年。

台南高分院二审合议庭却认为,黄男约学生单独外出是2013年12月开始,并且根据女学生证词,在周末很少出去,扣除周末与未接听的通联记录,判定黄男约出女学生性侵次数共11次;另外,同样遭魔抓的女员工也未去医院验伤采证,从一审的性侵30次,改认定3次,最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强制性交罪合计判刑74年6月,应执行10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