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关系只带来冲突与混淆:我曾经是同志,我不要同婚

▲后同志代表分享自身经验与反对同婚的理由(图/记者张暐珩摄)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下一代幸福联盟22日召开「我曾经是同志,我不要同婚」记者会,并请来三位曾经是同性恋,但反对同性婚姻的「后同志」代表到场说明。他们不约而同指出,自己的同性恋情过去都受到阻碍,并对自己的性别认同产生混淆,但最后都借由信仰辅导之下获得重生,因此同性婚姻并不能解决与家庭冲突生命中的困惑。

后同志代表的连雅敏表示,她小时候公园被几位阿伯强暴,10岁那年又被自己的祖母性侵,逼得她用男性装扮武装自己。但长大后的同关系却不被家里允许,也连带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混淆,还用毒品药物麻醉自己。最后,她借由信仰和机构辅导下,发现她成为同性恋者只因来自过去被性侵经验,最后原谅了祖母,也获得与家庭间的和谐。

另一位后同志代表戴明娟分享,她从小就认为自己应该是男生,直到长大后她才知道,原来是自己妈妈在怀孕时,就不断告诉胎儿「不要是女生」。但是,长大后的她在多段同性恋情中仍然找不到幸福,也克服不了天性的认知,最后也是透过辅导与咨商找到答案,「还好同性婚姻尚未合法,不然走到同性婚姻,我的生命就无法改变。」

最后一位后同志代表郭大卫则说,他在国中时被笑人妖,并和男生发生过亲密关系。他认为,学生需要教育尊重彼此的差异特质,而非性别混淆,或引导学生进入同性恋关系」。他也希望大法官慎思同婚对于社会价值和善良风俗的重大影响

幸福盟表示,他们对大法官有两点请求:一、一男一女婚姻定义违宪与否,不宜仅凭「同性恋性倾向先天与否」作为唯一考量,同性婚姻对公共利益产生危害儿童最佳利益冲击,以及对社会、教育、文化带来的震荡亦应纳入评估。二、支持同婚的研究报告有受政治正确操弄之虞,请大法官审慎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