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吵架千万别乱恐吓人!在彰化有位54岁的王姓大楼主委,聘请44岁女财务员作帐,工作期间产生争执,该女不满王姓主委对其不信任坚持辞职,没想到惹恼王姓主委,竟恐吓她「我把妳拖到旁边去强奸!」就这一句话,法院一审判决拘役50天,二审合议庭判拘役55天。
法院判决书中指出,王姓主委对该女子工作内容不满,因此在管委会每月的例会中,当众提出试用3个月,若有改善才续聘,女财务员认为受到羞辱,坚持辞职。由于财务员去职将影响管委会运作,王姓主委眼看情势不对,联合多位委员慰留,但该女辞意坚决,没想到王姓主委竟口出恶言,放话「妳再敢拿辞职信,我把妳拖到旁边去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