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前妻等儿子长大看她外遇证据 公务员男子判拘役25天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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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担任公务员男子,与前妻因为子女问题与前妻发生争执,4年前他撰写电子邮件向她恫称,等小孩长大后,会让其看她「怎么外遇喷奶,怎么帮别的男人吹喇叭」等语,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将他判处拘役25天,可易科罚金确定。

这名男子在2017年6月9日上午9点多以电子邮件向前妻表示,如果胆敢再影响探视权,会等儿子成年身心健全时,让他看看妳所有的外遇证据,看妳怎么外遇等,以此加害名誉之事恐吓前妻,让她因而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

男子辩称没有恐吓犯意,并主张前妻未心生畏惧,但历审认为,男女间之性行为本属私密,一旦遭公诸于世,依社会通念而言,均会认为对名誉有相当之影响,是一般人对于遭威胁公开性事,皆会因此而心生畏惧,他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

历审考量被告否认犯行态度反复不一,未真心认为所为有何错误,堪认毫无悔悟之意,犯后态度不佳,纵使获前妻谅解,认亦不宜加以轻纵,且不宜予以缓刑之宣告,而应科以适当之刑度使其知所警惕,将他判处拘役25日,如易科罚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