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恐吓妻 子女拒绝证言

47岁陈姓男子,被其妻控告涉嫌在去年底出手打伤她、持水果刀恐吓她「要死大家一起死」,还把她关在房里不让她外出等。陈男坦承患有忧郁症,服药时有时觉得剂量不够,常愈吃愈多,检察官传讯当时在场的陈男女儿家人前来作证,却行使「拒绝证言权」,不愿作证指控陈男。

但陈男坦承犯行,且陈妻也同意原谅他等,桃园地检署1日依家暴伤害罪将陈男予以缓起诉2年处分检方表示,每位国民都有出庭作证义务,但职掌国家机密公务人员,与被告亲人共犯关系,或因业务关系如律师医师等可以行使「拒绝证言权」,但必须当庭说明和被告关系后,签具「拒绝证言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