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烂车赔44万…渣男恐吓逼女友顶罪:敢拒绝就烧妳全家

▲酒驾撞烂车赔44万…渣男恐吓逼女友顶罪:敢拒绝就烧妳全家。(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30岁简姓男子2015年1月时,喝酒后借朋友车子驾驶外出,结果意外撞上了路旁停放车辆,因为害怕酒驾被警察发现,竟然打电话要年仅16岁汪姓女友顶罪,还恐吓对方说,「如果你不来,我放火烧妳家!」但最后仍被警方受害者识破,士林地院依《对未成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他4月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表示,简男2015年1月28日深夜11时许与朋友喝酒后,便向一名金姓友人借了轿车开车离开,结果29日凌晨2时许意外撞上了路旁车辆,因为害怕自己酒驾被发现,他竟然就打电话要求汪女出面顶罪,汪女起初觉得太荒谬就拒绝,他就愤怒恐吓说:「如果你不来,我就放火烧妳家,骚扰妳的家人!」

汪女担心家人安危只好出面顶罪,对员警谎称是她开车肇事、并制作笔录;但是简男的金姓友人知情之后,怀疑明明是把车子借给简男,怎么会是未成年的汪女开车,询问后才知道汪女被威逼顶罪,经过金姓友人劝导之后,汪女才决定报警揭发真相。

汪女向警方证称,因为简男恐吓他,表示如果不帮忙顶罪,简男就会放火,骚扰她家人,而且简男过去曾去她家喝酒闹事,她害怕简男失控只好照做。对此,简男被逮捕后供称,自己确实有要求女友帮忙顶罪,但是他绝对没有恐吓对方,只有骂三字经,没有说要去放火。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案情,认为简男酒驾造成车子严重损毁,光是维修费用就要44万多元,若非简男恐吓使其心生畏惧,汪女不可能会出面顶罪,简男在罪行曝光后又不知悔改,多次无故未到庭,直到通缉才到案,至今也未能与汪女和解,可见简男态度恶劣,依《恐吓罪》判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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